| 新宁县商务局 新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星级宾馆建设招商延期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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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7 09:16 文章来源: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新宁县崀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自然遗产、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为适应崀山申世遗的需要,提高旅游县城品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及附近拟招商新建两座星级宾馆,接待海内外游客。该招商项目原已发布公告,因有关事宜作适当调整,故就有关具体招商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拟招商宾馆地址及规模
1、四星级宾馆:规划在崀山大道与春风二路交汇处(狮子山)占地面积约为65亩(不含公用道路用地),容积率0.5≤总建筑面积/基地面积≤4.0。投资规模在8000万元以上,床位300个以上。
2、五星级宾馆(园林式):规划在崀山北大门处(连村自来水厂隔壁)占地面积约为120亩(不含公用道路用地),容积率0.5≤总建筑面积/基地面积≤1.1。投资规模在16000万元以上,床位500个以上。
二、土地的取得
土地起拍价按高于成本价的20%起拍,四星级宾馆用地拟按12万元/亩起价竟拍,五星级宾馆用地拟按10万元/亩起价起拍,按程序公开进行招拍挂取得土地。土地均提供为生地(现状用地)。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2万元/亩的标准返回给中标者用作宾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四星级¬宾馆用地的房屋和坟地拆迁安置,由投资商一次性承担200万元的拆迁安置费用,其余费用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拆迁安置任务由县人民政府在土地招拍挂后三个月以内完成。
三、建设要求:宾馆建设必须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两宾馆均允许按占地面积的30%建商住楼,但商住楼须在宾馆主体工程完成以后才能启动建设。宾馆应在土地出让后三年内建成并营业,否则政府有权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税费的优惠:宾馆建设税收按政策执行。规费按280万元一次性包干的办法,由政府政务中心收取。商住楼税费按新政发[2009]1号文件执行。
五、报名条件:
1、报名者须提供企业法人执照原件验证及投资者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填写招商登记表。
2、四星级宾馆应标者须先交纳4000万元项目建设保证金,五星级宾馆应标者须先交纳8000万元项目建设保证金,在公告期限内一次性打入县商务局招商引资项目资金专户(开户行: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85071700003650487012)方可参加土地竟拍,未中标者,保证金在七个工作日内如数退完;中标者在项目建设开始后,除扣交200万元建设保证金外,其余资金在3个月内按工程进度分批转入项目建设单位。
3、宾馆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关建安资质,宾馆的建设必须符合我县的城区规划的要求。宾馆建成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星级资质。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4日上午8:00至2009年9月30日下午18:00截止。
2、土地的招拍挂在2009年11月20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地点:新宁县商务局招商联络股。
4、联系方式:0739—4830189
刘先生:13874245330
唐先生:13574996117
200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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